(一)明确各项赔偿性质及分配原则。丧葬补助金用于丧葬支出不分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参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一般均等分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规定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0%,其他亲属30%。
(二)优先协商分配。相关人员就赔偿分配能达成一致,按协商结果处理。
(三)协商不成可起诉。无法协商一致时,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与死者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