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证据,要留存购买凭证,像发票、收据、购物小票等,同时保存好假银饰实物,这是维权的重要证据。
(二)与商家协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退款、换货,还可主张价款三倍赔偿,若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算。
(三)协商不成,向消协或其他调解组织请求调解。
(四)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处理。
(五)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六)上述方式都行不通,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