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金融机构,要加强风险防控,建立严格的审查机制。在集资项目、贷款申请、票据业务、信用卡核发和保险业务等环节,仔细核查相关信息的真实性,避免因疏忽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
(二)普通民众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轻易相信高收益的投资项目,对来历不明的金融产品保持警惕。在使用信用卡、参与保险活动等过程中,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三)一旦发现金融诈骗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