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有无犯罪事实。要确认客观上是否存在危害社会且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像盗窃他人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就属于此类。同时要区分,仅有犯罪意图或犯意表示,未实施具体危害行为,不构成犯罪事实。
(二)确定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明确犯罪行为是否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同时要考虑法定可不追究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
(三)根据判断结果处理。符合立案标准,派出所应立案;不符合,应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送达控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