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想要彩礼的一方,在婚前就彩礼事宜应与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以书面协议等形式明确彩礼的数额、给付方式等内容,避免事后产生纠纷。
(二)如果已经结婚未给彩礼,不建议通过起诉索要,可通过家庭内部沟通、亲戚调解等方式友好解决。
(三)如果双方因彩礼问题产生较大矛盾影响婚姻生活,可寻求专业婚姻咨询师等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