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关注伤害情况。若伤害明显,要从受伤害之日起留意诉讼时效;若当时未发现伤害,后续确诊且能证明与侵害有关,从确诊之日起算时效。
(二)留意法定障碍。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若出现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会导致时效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还有六个月时效。
(三)合理利用时效中断。通过提起诉讼、向对方提出要求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方式使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