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权,婆家一般无法定探望权;直接抚养方阻碍探望,不直接抚养方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起诉,对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法院可对相关个人和单位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是保障其与子女情感交流和履行抚养教育义务的体现,而婆家并不在法定有探望权的范围内。当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阻碍探望时,先协商是较为温和有效的解决方式,若能达成一致探望方案,有利于孩子的稳定成长。若协商不成,不直接抚养方通过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以保障其合法权益。若对方拒不执行相关判决或裁定,法院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是针对拒不协助的个人和单位,并非针对子女的人身,这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司法判决的执行力。如果在离婚后遇到探望权方面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