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况时,可随父方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协议不成,法院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一方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无其他子女等情况会被优先考虑。子女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父母可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父母双方应充分考虑孩子利益,友好协商抚养权问题,尽量达成一致。
2.若协商不成需诉讼,要积极举证自身抚养优势及对方不利抚养的情况。
3.尊重孩子意愿,特别是八周岁以上孩子,保障其参与抚养权决定的权利。
4.抚养权确定后,若出现不适宜继续抚养情况,另一方可依法要求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