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抚养权执行中被执行人拒不配合的情况,申请执行人可及时向法院反映,提供相关证据,如被执行人阻碍探望孩子等实际行为的证据,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行为进行认定。
(二)被执行人若被司法拘留,在拘留期间应积极承认错误并改正,比如主动配合抚养权的执行,将孩子交给有抚养权的一方,争取法院提前解除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