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车辆,离婚时另一方无需争取分割,因为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车辆,另一方也不能要求分割,它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可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等待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车辆,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