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在处理诈骗案件时,要仔细审查是否存在上述加重情形。若存在,在量刑建议中应充分考虑,确保罪刑相适应。
(二)对于被害人,若发现诈骗行为存在上述加重情形,要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以便司法机关准确认定。
(三)对于潜在的诈骗者,要清楚知晓这些加重情形,明白实施诈骗且存在这些情况会面临更重的刑罚,从而起到威慑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上述情形属于“其他严重情节”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会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