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公司违法解除原劳动合同后让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合同,员工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解除通知、工作记录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若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后,员工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合同,员工可确认公司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同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