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涉及房产执行时,申请执行人无需预先支付执行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二)申请执行人要留意执行法院核算执行费用的情况,若对费用计算有疑问,可要求法院说明计算依据和过程。
(三)被执行人应清楚执行费用的计算方式,按规定及时缴纳费用,避免因逾期产生额外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执行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