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
1.共有权人协商一致分割且向股东以外人转让,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夫妻共有股权分割,非股东方成为股东遵循上述规则。
3.法院强制执行分割,应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割:
1.共有权人可自由协商分割,可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转让变现后分割价款。
2.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按市价分割。
此外,分割时要遵循公司章程规定及相关程序,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