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加快诉讼进程,应尽量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准备好充分清晰的证据材料,避免因证据问题导致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
(二)在诉讼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不故意拖延,按时参加庭审等活动。
(三)对于案件涉及的鉴定、公告等事项,提前做好规划和了解,尽量缩短该环节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