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可参考男方过错程度、经济能力、当地生活水平等,在诉讼中提出合理诉求。
(二)若男方无上述法定过错,但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女方可先与男方协商补偿数额,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三)若双方均无过错,一般无需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