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一方实施诈骗,不知情方使用诈骗所得钱财分情况处理,正常用于家庭生活通常不犯罪但款项会被追缴,知情后仍使用等可能涉嫌犯罪,应配合调查并主动退款,无法追回的支出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需有主观故意。夫妻中不知情方将诈骗所得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因无主观故意,一般不构成犯罪。不过,司法机关为挽回受害者损失,有权依法追缴该部分款项。若不知情方后来知晓款项来源违法,还继续使用、转移或隐匿,就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当面临此类情况,不知情方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退还使用的诈骗款项是明智之举。若款项已用于正常且无法追回的家庭支出,司法机关会综合家庭实际情况等因素妥善处理。如果遇到这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