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在公司破产时,要及时关注破产程序进展,主动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经济赔偿金债权。
(二)整理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以便顺利主张经济赔偿金。
(三)了解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清楚经济赔偿金虽优先于普通债权,但劣后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做好可能按比例受偿的心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