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对方离婚时隐藏、转移等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可收集相关财产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二)若想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一般离婚已过一年不能主张,但不知对方出轨事实的,在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收集对方出轨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