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合同正常解除,无论是协议解除达成不再履行共识,还是法定解除出现法定事由行使解除权,都应停止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可按解除后的安排处理后续事宜,如结算已履行部分等。
(二)若对合同解除存在争议,认为解除权行使不符合条件,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认定解除行为无效。若被认定无效,合同关系继续,需继续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