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无责撞人事故,应及时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调查。
(二)在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死亡伤残最高赔1.8万,医疗费用最高赔1800元,财产损失最高赔100元,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三)若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部分,机动车一方需按不超过百分之十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四)若能证明交通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