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股方式决定利润分配参与度。股权转让撤股时,撤股股东不直接参与后续利润分配,重点关注转让价款;减资撤股则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取利润,除非全体股东另有约定。
(二)利润分配步骤为确定盈利状况,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算出可分配利润,再按股权比例或约定方式分配。
(三)遵循公司章程特别规定。若章程对撤股及利润分配有特别条款,按章程执行。
(四)解决争议。股东间就利润分配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走诉讼等法律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