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公司中,股东通常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或存在出资不实等行为时,需对公司债务担责。
法律解析:
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不过夫妻公司有其特殊性,夫妻在婚姻期间财产多为共同共有,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易造成公司人格混同,此时夫妻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若夫妻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行为,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提醒夫妻公司股东要严格区分公司财产与家庭财产,依法履行出资义务。若在公司经营中遇到债务责任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