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分多种情况,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为个人婚前财产;一方父母付首付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先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可判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有明确规定。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体现了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意愿,所以认定为出资方子女个人婚前财产。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登记该方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无法达成协议时,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符合出资本意且避免过多纠纷,同时,登记方要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补偿另一方。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是合理的财产分配方式,当然若当事人另有其他约定则从约定。如果您对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