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职务发明创造,即执行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专利申请权归单位,这是为了保障单位在研发过程中的投入和权益。
(2)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体现了对个人智力成果的尊重。
(3)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若有协议则按协议确定申请权归属;无协议,申请权由共同完成的单位或个人共有,这样能兼顾各方贡献。
(4)委托开发的发明创造,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申请权归研究开发人,平衡了委托方和开发方的利益。
(5)受让人可通过合法合同取得专利申请权,这为专利申请权的流转提供了途径。明确归属时,先看合同约定,无约定则按法定规则。
提醒:在涉及专利申请权时,应重视合同约定,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不同情况对应不同规则,建议咨询以获取针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