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婚后开工厂,工厂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个体工商户清算后一方经营需补偿另一方,双方都想经营可竞价;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形式分割出资额,依其他股东态度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开的工厂财产通常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若工厂是个体工商户,清算资产负债后,一方继续经营意味着获得更多财产权益,自然要对另一方补偿;双方都想经营,竞价是公平确定经营权的方式。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形式,分割出资额涉及其他股东权益,所以要考虑其他股东的意见。若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另一方成为股东;若不同意但愿购买,就分割转让所得财产。如果在离婚时涉及工厂财产分割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更详细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