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努力增加经济收入,改善居住环境,保持工作稳定,为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
(二)明确表达自己的抚养意愿,让法院看到对孩子抚养的积极态度和决心。
(三)若孩子一直由自己或自己父母照顾,要向法院说明维持现状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
(四)确保自身不存在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
(五)双方可先友好协商确定抚养权,若协商不成,及时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