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关系性质。发生建筑工程人身损害后,先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以便对应不同赔偿方式。若存在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一般可认定为劳动关系;若为临时雇佣工作,则多属于雇佣关系。
(二)收集证据。不管哪种关系,都要收集能证明损害事实、费用支出等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交通票据等。
(三)计算赔偿。结合地区、收入、伤残程度等因素,按照对应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