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应仔细查看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的合同,明确物业费缴纳的相关约定,按时、按约定方式缴纳物业费,避免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
(二)若认为物业服务存在问题,业主需收集相关证据,如公共设施未及时维修的照片、卫生清扫不达标的视频等,以备在物业服务人催交物业费或起诉时进行抗辩。
(三)当收到物业服务人的催交通知后,业主应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问题,而不是消极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