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需留意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及时主张权利,可通过书面函件等方式向医疗机构提出诉求。
(二)若在诊疗活动中发现损害,要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等,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三)当出现法定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时,如向医疗机构主张权利、提起诉讼等,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证明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