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发现故意损坏财物行为,即便未产生实际损失,若达到治安管理处罚程度,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依法对行为人处拘留、罚款。
(二)若未达治安管理处罚程度,受损方主动与行为人沟通,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三)双方就赔偿等事宜无法协商一致时,受损方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受损方在行为发生时,及时保留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