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自己未办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查处部门,如实交代违法经营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二)若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积极与查处部门沟通,态度诚恳,争取较低额度的罚款。若经营额1万元以上,也要积极应对,争取减轻罚款倍数。
(三)若从事的是特定行业无证经营,要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四)若符合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指定场所和时间售卖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等,或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无须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向查处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