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财产花完后,一般无特殊处理。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花完,离婚分割或有争议;证明用婚前财产买的特定物品属个人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花完通常不能要求补偿;符合法定情形时,可因重大理由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前财产本身属于个人财产,正常花完不存在特殊处理。但当婚前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后花完,离婚分割财产时,由于难以区分,就容易产生争议。若能证明特定物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其性质不变,仍为个人财产。而婚前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视为对家庭的贡献,通常不能要求对方补偿。不过,当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等法定情形时,另一方因重大理由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婚前财产处理及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