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除一方婚前财产外,婚姻存续期间多种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处理权,财产分割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以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当面临财产分割问题时,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您在婚姻财产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纠纷,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