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财务账目、凭证、交易记录等能证明侵占行为及数额的材料。
(二)协商解决。有初步证据后,与涉事财务人员沟通协商,要求其退还侵占财物,达成赔偿协议,若其配合退还且情节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案处理。协商无果,向公安机关报案,详细陈述案件情况并提供证据,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四)刑事诉讼与附带民事诉讼。侦查结束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法院审判定罪量刑。同时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涉事人员返还财物、赔偿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