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时女方提出要房子,若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则女方独自拥有;若为共同财产,先协商,男方同意房子归女方,女方应补偿男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综合多因素判决,获得房子一方承担后续还贷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其个人,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女方自然有权独自拥有该房子。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自行协商分割方式。若女方提出要房子且男方同意,这属于双方意思自治,不过女方需按市场价值给予男方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走诉讼程序,法院会综合购房出资、双方对家庭贡献等多种因素来判决房产归属及分割比例,出资多且有证据证明的一方可能适当多分。同时,若房子有未还清贷款,获得房子的一方需承担后续还款责任。如果您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