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符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女方要求男方返还彩礼,应积极收集支付彩礼的证据,像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此证明彩礼金额和支付情况。
(二)若男方将彩礼用于个人不合理消费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女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主张男方少分财产。
(三)女方可先和男方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