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希望在婚姻中获得家务补偿的一方,应与配偶签订书面的分别财产制协议,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妥善保管好该协议。
(二)在日常生活中,注意收集自己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证据,比如子女教育的相关记录、照顾老人的医疗单据、协助对方工作的文件等。
(三)若决定离婚并请求家务补偿,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补偿办法。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