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公司积极沟通协商,告知公司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有义务出具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敦促公司依法退工。
(二)若协商没有结果,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办理退工手续,若造成损害,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在仲裁请求里增加要求公司办理退工手续这一事项,依靠仲裁机构裁判强制公司履行义务。
(四)若公司不执行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