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分割方案,达成一致后按协议处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等待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二)若财产为女方个人财产,女方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人身损害赔偿协议、遗嘱、赠与合同等,以证明财产归自己所有,确保离婚时该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