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房贷债务分割因房产性质而异,共同房产房贷为共同债务,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法院依原则判决;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先协议处理,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另一方无房产居住权却不搬离,可起诉腾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对应的房贷为共同债务,双方有共同偿还义务,先协议是尊重双方意愿,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能保障公平合理,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考虑到不动产登记情况等因素,法院可判归登记方,但另一方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有权益,登记方需补偿。若另一方无居住权却占用房屋,侵犯了房产所有人的权益,所有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腾房来维护自身权益。若您在离婚房贷债务分割或房屋居住权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