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雇佣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损害,双方需根据各自过错承担对应责任,建议双方先确定各自过错比例,再协商赔偿事宜。
(二)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行为致提供劳务一方损害,提供劳务一方可选择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可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若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三)若属于劳动关系中的工伤,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受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费用。劳动者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