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期间出售婚前财产,财产性质仍为个人财产,但处理时要避免与共同财产混同;登记双方名字的需双方协商一致,另一方有贡献可能需补偿,要保留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婚姻期间出售婚前财产,其性质依旧是个人财产。若财产登记在个人名下,按一般交易流程出售,所得款项归个人,但为防止财产性质模糊,应分开账户存放售款,避免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若婚前财产登记了双方名字,这在法律上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出售时需双方协商一致。若另一方在出售过程中有贡献,从公平角度出发,可能需给予一定补偿。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保留如购买合同、付款凭证等能证明财产为婚前财产的证据。如果在处理婚前财产出售问题上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