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牢记一般诉讼时效。在大多数民事案件中,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和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避免错过时效。
(二)区分特殊情况。涉及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的,无需担心诉讼时效问题;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四年,按此期限主张权利。
(三)注意最长时效。自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若有需要应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