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抚养权归属,选择子女随父或母一方生活,并在协议中清晰写明另一方的协助义务。
(二)确定抚养费,依据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来定数额,同时明确支付方式(如按月或按年)和时间。
(三)约定探视权,详细规划探视时间和方式,保障非直接抚养方与子女正常交往。
(四)对子女教育、医疗等重大事项支出的承担方式进行约定。
(五)若情况有变,先协商变更抚养相关条款;协商无果则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