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赔偿方式和金额时,按合同执行。若觉得约定过高或过低,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调整。比如违约金过高,给违约方造成明显不合理负担,可请求降低。
(二)合同未约定时,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履行合同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损失。
(三)逾期交房,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赔偿数额;逾期办证,按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