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撤销赠与诉讼案件事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且争议较小,可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应在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当事人可积极准备证据推动案件进展。
(二)若案情复杂,适用普通程序,法院应在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当事人要做好长期诉讼准备,配合法院工作。
(三)若诉讼中存在公告送达、司法鉴定、评估等程序,这些时间不计入审限,当事人需耐心等待相关程序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