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要求准备基础资料,先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处获取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填写。
(二)准备有效的诊断证明、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复印或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以此反映受伤情况和治疗过程。
(三)带上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准备好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四)根据不同情形补充证据,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提交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属于职业病的,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