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婚内财产协议且不违法的,按约定处理财产与债务划分。
(二)无约定时,婚姻期间工资、奖金等共同财产共同共有;为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所负债务是共同债务,双方连带清偿。
(三)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务,一般非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
(四)一方有隐藏等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