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婚前购买的首饰,保留好购买凭证等相关证据,证明购买时间在结婚前,以确保其作为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
(二)婚后购买的首饰,若双方能协商分割,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分割方式和归属。若协商不成,在诉讼时要提供首饰的来源、购买时间、使用情况等证据,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三)若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类首饰,要证明其专用属性,比如提供购买时的款式、用途说明等,以便认定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